残疾军人,开办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自己开办企业创业的,需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除了依据《税法》可以自己退回50%的个调税以外,还有以下的政策(单位使用八级以上残疾军人(九级、十级不算残疾人)有的优惠政策):
1、单位使用持证残疾人、残疾军人占总人数1.6%的,免于交纳强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数量就是单位年度工资总数的1.6%)。
2、单位使用持证残疾人、残疾军人占总人数36%以上的,免于交纳强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数量就是单位年度工资总数的1.6%)以外,经过向民政部门申请***企业认定后,可以免于交纳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1、城镇户籍的安置工作,农村户籍的不一定安置工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局临时补助)。2、领取以民政部在2010年10月颁布的标准抚恤金,各地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加。
3、在单位的并缴纳社保金的,和其他员工一样享受医疗保险(1-6级无论在职、无业都有国家保障负责医疗费用),7级以下的在自费以后医药费较高又影响到生活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报销50%。
4、市内交通(公交、地铁和城郊公交)免费,长途汽车、火车和飞机正价的半票(含飞机燃油税,不含机场建设费)。
伤残军人退役报到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军人残疾证能贷款?
残疾军人拿残疾军人证,配合退伍证能申请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退伍军人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
2.有创业的意愿。
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贷款以及***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具体步骤:
① 携带本人的退役证;
② 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
③ 还有个人的***户口本等;
④ 到当地***进行认定;
⑤ 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工商部门进行申请;
⑥ 申请之后带着所有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