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增资时需要开一个验资账户,还要有一个基本账户,为什么不能合并为同一个呢?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只要是涉及公司资本变化的,必须开立临时专项验资账户,基本户是日常经营中款项收付账户,认缴资本的款项打入基本户,只能算作日常经营往来款项,不能算作出资
公司银行的验资账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的区别:
1、验资账户 主要是用来注册公司使用的 验资账户就是公司名称核准下来以后,用核名通知书上的公司名称到银行去开个临时账户,然后将注册资本存入此账户中,验资账户里的资金不能转账或提现的,必须等验资账户转变为基本账户才可以。验资账户转变为基本账户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法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基本账户 既可以提取现金也可以转账,每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可以购买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对账户里的资金进行操作,现金支票主要是用来提取现金使用,转账支票只能用来转账使用。
3、一般账户 只能用来转账使用,必须建立在基本账户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基本账户,那么就没有资格申请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一般账户,一般账户主要是通过购买转账支票来实现资金的流通。
为什么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支付账面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看成是以价值较低的权益性债券买入价值较高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合并企业取得合并企业的权益性债券,相当于对合并企业进行投资,出资额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企业取得价值较高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差额就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为什么被合并方的留存收益要冲减资本公积?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即一体化存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2008年颁布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没有涉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具体阐述,也没有关于企业合并时相关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认问题。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应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为是集团内部的合并,所以强调的是一个账面价值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内部交易。从集团的角度理解,集团内部的企业合并并没有增加集团的总体价值,那么资产、负债强调一个账面价值是符合集团会计处理精神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税法上将企业合并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应税合并与免税合并,关于企业合并时相关资产和负债及税基础的计量, 应税合并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转让所得或者损失;免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