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想办营业执照需要居委会盖章居委会不给盖章怎么办?
以前这种情况,居委会是给盖章的,自从国家工商总局前年下了一个文件,是关于住宅"民改商"的,就是说你申请准备经商的用房如果不是商业用房(按建委的立项批文定),而是普通居民住宅,哪就要按文件办了,居委会需征求你的左邻右舍都同意你用此房子经商,并召开居民大会,张贴公示一周后,如没人反对,居委会就会给你盖章.估计这个程序走下来,你就累死了,也不一定能通过.
小区业主成立公司,需要业委会盖章吗?
需要,
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开具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要的证明,是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放宽经营优惠政策,由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表格,全国工商部门统一执行的。
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屋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包括:
1、属新建房屋的,提供土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或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属新购买房屋的,提供购房***和合同复印件;
3、属农村房屋的,提供土管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由乡、镇***城建管理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权属及同意用于该生产经营的证明;
4、属市场或商场设摊或租赁柜台的,提供市场或商场摊位或柜台租赁协议,及所在市场的市场登记证(新设立的市场提交市场名称登记证)或商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属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也可在转租协议上盖章或签字确认)。
经营场所是无偿使用的,应提交提供方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及其房屋产权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应当具体、明确并相对独立,且与个体工商户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期限应在1年以上。
房屋性质属住宅的,一般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但经利害关系人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为小区业主服务的。小区业主成立公司,应该需要业主委员会盖章的,因为业主委员会熟悉小区业主的情况,也知道他是不是有什么债务***呢,或者做的企业会不会影响小区的环境啊?所以说应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管一管这件事。
小区业主成立公司不需要业委会盖章。小区业委会就是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为了便于小区各方面的全面管理而自发组成的这么一个组织。他是为小区全体业主的需求和利益去服务。这个组织没有任何权利,他只是代表小区业主出面,为小区业主服务。它所做的任何决定,签署的任何合同都必须经过小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