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p2p的规定?
2016年8月24日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出以下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产池;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暂行办法》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另外,网贷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
持续压实平台、股东、高管责任,加大对重点P2P网贷平台监测、管控力度;提升案件侦办和审判效率,做好“阳光办案”。
严格落实对高管奖金、股东分红、明星代言费等不当得利应追尽追的要求;多元化解网贷平台***,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职能作用。
各地司法机关在党委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各地***办要针对每家平台制定具体方案,坚持分类处置、多元化解、创新机制、结果导向,推动案件有序解决;全力维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尽快推动更多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偿还方案,优先保障困难人群权益。
p2p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有:
首先对P2P网贷注册资本金等诸多细节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甚至要求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且必须需要实缴才可以。
p2p网贷平台必须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P2P网贷机构需要通过网贷机构自查、协会自律检查、网贷整治办行政核查等,方可完成整个验收流程。
目前来看,若以严格标准执行,多数平台势必要被清理,退出网贷市场。
p2p是什么时候兴起的?
P2P的兴起应该要追溯到10年前后,开始慢慢出现,当时有拍拍贷,捷信等一些比较早的提供分期购的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15年前后就开始有大量的P2P公司注册成立,从之前的分期购慢慢变成信用贷款,根据客户提供个人自信评估授信额度,最辉煌的时候应该是17-19年之间!
2023年p2p国家最新出台政策?
无法预测。
因为政策制定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过程,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未来的政策走向也难以预测。
但是可以明确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监管部门对于P2P行业的监管力度会越来越加强,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未来的政策可能会从风险防控、业务审批、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而且,政策的出台也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漫长的时间,需要各方面人士共同努力才能达成共识和推动政策的顺利出台。
p2p清退国家政策: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拟转型的网贷机构,经申请并通过区、市、省级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网贷机构可凭批复文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