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材料承担什么责任?
涉嫌构成贷款***罪,根据***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理由的;
(二)使用虚***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贷款的。
提供虚***材料,有可能构成***罪,有可能构成伪证罪。
如果提供虚***材料,参加工程投标、签订供货合同或者销售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可能构成***罪。
在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提供虚***材料作为书证,有可能构成伪证罪。
当事人提供虚***材料申请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登记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