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怎样才叫异地经营?
异地经营就是指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和注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情况。一些公司为了业务的需要,经常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就容易出现异地经营现象。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企业只能有一个住所,如果需要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如果擅自变更则会受到行政处罚。由此可知,“异地经营”属于“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同时,该《答复》也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你公司在邻市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应该另办营业执照。如果你公司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则工商局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公司在外地注册的,我想在本地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吗?
劳动***发生地或者单位注册地可以 去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企业异地经营要另办营业执照吗?
企业异地经营,无需另办营业执照。可以将在当地注册登记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在异地注册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申请异地注册登记机关将迁入的营业执照,进行经营地址变更后,变更为异地经营地址,即可以继续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无需另办营业执照。